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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批国家级《抚松县无公害人参栽培综合标准化示范区》考核验收结论
2007年9月18日 10:11:50     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考核验收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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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抚松县政府《关于对“抚松县无公害人参栽培综合标准化示范区”的验收申请》,受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委托,2007年9月14日,由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成的考核验收组,对由抚松县政府承担的《抚松县无公害人参栽培综合标准化示范区》的项目,依据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办法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效果评价体系表〉(种植类),进行了现场考核验收。考核验收组在听取了姜县长代表示范区领导小组的示范区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后,采取了综合考核、分项评分的办法进行考核,首先查阅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文字、图片和音像资料,与项目实施单位示范区的龙头企业及相关的种植户进行了座谈,通过听、看、查、问、谈对项目组织管理、项目实施、项目示范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考核验工作收组提出考核验收结论如下:
  1、项目组织管理到位
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技术专家组、实施及重点培训等组织结构建全,为示范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组织保障。同时保障与服务体系健全、并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龙头宏久公司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形成了人参协会与人参产业合作组织相结合的良好运行方式。白山市及抚松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与人参产业办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分工明确、职责到位,保证了示范区管理措施和技术培训落到了实处,各阶段资料、档案齐全,管理完好。
  2、项目实施体系健全
项目实施过程中,健全了适合抚松县实际的农业标准体系,同时采取了各种形式进行宣贯与推广实施工作,尤其是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投资近5万元拍摄的《抚松县无公害人参标准化栽培技术》科技示范片,为标准化示范区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同时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能够利用县电视台人参频道及各乡镇有线电视等现代传播媒体来普及无公害人参标准化栽培技术,使示范区技术指导和标准服务工作更加到位。人参种苗及相关的农资供应和使用建立了相关制度和保证措施,建立了生产操作过程的记录制度。关键控制点确定完整有监管方案和措施。并有监管制度。示范项目产品无公害人参—质量和产量达到了项目任务的要求。
  3、综合效益显著
项目的实施,带动了全县无公害人参产业的发展,使无公害人参参种植面积从项目实施前的50万平方米增加到目前的300万平方米,单位面积产量由原来的平均每平方米3.0公斤增加到目前平均每平方米3.2公斤,种植户由原来的1000户增加到现目前的4500户,收到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4、项目的实施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通过项目实施,保持了产业自身的稳定和发展,带动了全县的无公人参品牌的培育工作,辐射拉动了相关产业发展。示范区的标准体系和农产品生产标准协调配套一致,推动了农业的标准化工作和产业化进程,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当地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也带动了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
综合以上条件,考核组综合评分91.59分,一致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同时给出以下建议:
  1、抚松县政府应加大对农业标准化的投入,同时要建立长效动态管理机制,并利用一切机会增强对《抚松县无公害人参栽培标准示范区》进行大力宣传,以保持示范效果的可持续性。
  2、抚松县要逐年扩大无公害人参栽培规模和深加工研究,同时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人参种植散户的无公害栽培的监管。充分发挥示范区的带动作用。
  3、不断延伸无公害人参产业链条,带动相关产业进步,推动区域经济全面发展。



                   考核验收组:

                 二00七年九月十四日